税案通告库的收录口径是什么?

一、收录与不收录对照 类别 典型形态 是否收录 处理方式 总局通告 税务总局稽查局发布的案件通报 ✅ 收 原文直采,加标签 省级通告 各省税务局官网曝光案例 ✅ 收 原文直采,注明发布机关 税警联合通报 公安与税务联合发布的案件 ✅ 收 保留全部联合发布机关 公开裁判文书 涉税刑事、行政判决 ✅ 收 只取已公开部分 内部办案口径 裁量基准、内部指引 ❌ 不收 属非公开信息 未公开线索 尚在稽查或侦查阶段 ❌ 不收 未经官方发布 客户方案 个案筹划与意见 ❌ 不收 涉个案与保密义务 推测性内容 媒体推断、业内传闻 ⚠️ 标注或不收 无官方依据者不立条 二、三件容易混淆的事 转载不等于新增——同一案件总局与省局各发一次,库内按首发机关归位,不做重复计数。看到「两条」可能是同一个案子。 通报不等于判决——行政处罚决定与刑事判决是两套文书,证据标准与表述主体都不同。库内分开标注,不互相替代。 曝光不等于结案——曝光案例可能仍在复议或诉讼中,处置结果应以最终生效文书为准;引用时须留意发布时点。 三、引用时的三条规矩 条数——只说「以库内实时检索为准」,不引用具体累计数(会随维护漂移) 金额——说档位(十万级 / 百万级 / 千万级 / 亿级),不说精确值 文号与日期——引用前回官方原文核对发布机关与发布日期,避免二次转引失真 四、边界 收录口径是库内维护标准,不是官方统计口径,也不代表对案件性质的判断。库内条目的取舍由维护方按上述规则执行,与行政机关的公开范围无必然对应关系。 基于来源:税亦有道|税案通告收集·公开库 00_关于本库/01_简介、税案通告库现状梳理。条数与口径以官方发布与库内实时计数为准。

刘永生律师

六维交叉检索怎么用?

六维是本库对每条通告的统一打标口径:机关、年份、类别、主体、行业、金额。六个维度可以单独用,也可以任意组合——维度叠得越准,越能从一千多条通告里直接落到同类案件。 一、六维各是什么 维度 取值示例 标签写法 机关 总局 / 广东 / 江苏 / 山东 … 机关-广东 年份 2021–2026 年份-2026 类别 偷逃税 / 虚开发票 / 骗取出口退税 / 其他 类别-骗取出口退税 主体 个人 / 企业 / 团伙 / 中介 主体-团伙 行业 加油站与能源石化 / 直播电商 / 出口贸易 / 成品油 / 农产品 / 中介与空壳 行业-成品油 金额 十万级 / 百万级 / 千万级 / 亿级 金额-亿级 机关维同时承担地域检索职能:想找某个省的案子,用机关维即可,不必再单独记一套省份标签。 二、两种用法,对应两种场景 用法一:自然语言三段式(提问式) 「机关或省份」+「年份」+「违法类型」+「主体」 例:广东 2024 加油站 虚开发票 例:2026 主播 偷税 例:江苏 骗取出口退税 企业 适合直接在库内问答中提问,AI 会按维度对齐后返回同类通告;带具体省份或年份,比泛泛的主题词精准得多。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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